一、简介
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赣中监察分局是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的派出机构,在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领导下负责对宜春、新余两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煤矿行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职能。辖区内现有矿井96处,设计产能614万吨,其中国有煤矿10处,乡镇煤矿86处,分布在9个产煤县(市、区)和28个产煤乡镇。
赣中监察分局内设四个职能科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安全监察一室、安全监察二室、安全监察三室,行政编制人员22人。
2001年10月,中共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赣中监察分局总支部委员会成立,下设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
二、主要职责
1.按照批准的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计划依法对辖区煤矿安全进行监察执法;
2.监督检查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煤矿安全监管工作;
3.依法组织或参与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
4.指导、协调或参与煤矿事故的应急救援;
5.承办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分局主要领导及办公电话
总支书记:王正根 电话:0790-6735096
局长:李仁 电话:0790-6735028